1、《国有资产评估解决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国有资产评估解决若干成就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解决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4、《对付尺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05〕265号); 5、《对付增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解决工作无关成就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 6、《对付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解决委员会严重资产评估申报专家审核工作规矩(试行)>的通知》(新国资发〔2012〕536号); 7、《对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申报审核工作无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8、《对付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产权解决工作无关事宜的通知》(新国资发〔2014〕95号); 9、《对付进一步增进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无关事项的通知》(新国资发〔2014〕386号)。 |